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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地税局确立“税收服务重点单位”
6月20日下午,郑超、谭春玉、陈士新等市领导向三峡开发总公司、宜化集团、安琪酵母、枝江酒业、东阳光、南玻等100家“税收服务重点单位”授牌。这是市地税局改善税收环境,全力支持大中型企业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而推出的新举措。
宜昌市地税局确定的这100家“税收服务重点单位”都是管理规范、对地方财政贡献大、在全市经济活动中有积极影响的国有企业,市委、市政府及各地重点招商引资的企业,有影响的优秀民营企业和有税源培植潜力的企业。“税收服务重点单位”每两年确定一次,对市委、市政府当年重点招商引资的纳税人,将随时列入“税收服务重点单位”。市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5家“税收服务重点单位”,各县(市)区地税局、城区各地税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均联系有“税收服务重点单位”。市地税局将组织专班定期督办、检查、考核联系人服务重点单位的成效,相关结果作为年底单位和个人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。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凡被市地税局确定为“税收服务重点单位”的纳税人,可享受五项特殊服务:被确定为税收服务重点单位的纳税人,地税部门两年内不得实施税务稽查,因特殊情况需要实施稽查的,须报市地税局局长批准;税收服务重点单位的所有涉税事项,只要符合税收政策,能即时办结的先即时办结,再按相关程序办理,不能即时办结的限时办结;税收服务重点单位涉及地税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,一律进入“绿色通道”,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;各地地税部门开展的纳税人评地税活动,必须邀请所有税收服务重点单位参加;聘请所有的税收服务重点单位为地税部门的“执法监督员”,对地税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。
宜昌市地税局局长杨荣辉对记者说:“服务经济发展、服务纳税人,是地税部门的职责和义务。我们还将广泛征求企业对税收服务的意见,进一步强化服务责任,完善服务措施,解放思想,用活用足用好税收手段,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”(记者云兵、金强,通讯员易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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